有人不能理解美国华人基督徒“跟风鼓吹美国回归基督教传统”的做法,认为美国从建国起就是世俗国家,基督教会对川普的支持带着“复刻政教合一之神权政治”的危险苗头。我想,会有一些基督徒因为缺乏清晰、正确的基督教政治神学而有这样不恰当的想法,但很多非基督徒在这类问题上的态度,究其背后事实上的“政教合一”的心态,其危险恐怕是不遑多让。
我并非人在美国,而是身处中国,所以更关注中国现实。当下中国社会思想文化中,最大的问题之一恐怕就是政府(党)和国家、社会被混淆了。在中国,批评政府被等同于不爱国,跪舔境外势力。类似地,即使是在美国,若混淆国家、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不同领域范畴,无论基督徒与否,都会误解基督教政治观念。美国当然是世俗国家,它的政府运作也不同于教会运作,但传统上,不争的事实是,美国社会有很深的基督教文化特征,治国者多有基督徒,这两者同时成立。这并非政教合一,并非神权政治。
在圣经信仰的范围内,只有旧约以色列是真正意义上的神权政治国家。在新约时代,耶稣基督宣告他那属天的神圣国度已经在这世界确立,因此,地上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可能成为一个基督教样式的神权政治国家——如果居然出现了,那它一定是严重偏离基督教信仰而堕入偶像崇拜的“伪基督教信仰国家”,用句俗语,这样的国家“人人得而诛之”。
基督的十字架之后,地上不再会有奉圣经上帝之名的神权政治国家,但这不代表基督那属天的神圣国度在地上没有任何彰显。对基督徒来说,基督的王权无处不在,它在不同社会领域中有非常不同的呈现,这些领域彼此之间绝不可以彼此僭越,试图吞吃另外的领域——政治领域不可以吞吃信仰领域,信仰领域也不可以吞吃政治领域。任何一个领域若试图吞吃一切,那就是僭越基督的王权,就是世人所说的“政教合一”,人人得而诛之。
正如荷兰基督教哲学家Herman Dooyeweerd所言,基督徒总要为基督教国家奋斗,但绝不是为使国家成为基督教会而奋斗。教会的使命是信仰,国家的职责是公义。一旦国家(政府领导人)把关注点放在推行某种信仰,国家就成为教会,国家和教会就都败坏。但是,国家不应成为教会,并不等于这个国家里的社会不能满有基督教文化。
事实上,这正是现代、后现代极端自由主义思潮的危机,就是试图消弭政治和文化的区别,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声称:世俗国家应当按照世俗原则运作,就意味着在社会文化层面也不许基督教有自己的公共行动和声音。这就和中国的问题类似:混淆了国家,政府和社会的不同,捆绑它们,使政治以国家之名辖制了社会。
这中间似乎有模糊地带,比如总统可以信教吗?——其实这正正体现了社会文化的多元性。总统当然可以信教并根据他的信念做事。无论是宗教还是非宗教信念,哪个总统不是按照自己最深的、带有神圣感的信念在做事呢?问题不在于人有无(非)宗教信念,而在于他是否能区分个人行为和职务行为。总统的职务行为是促进一国之内的社会公义与人民福祉。
川普的信仰其实很烂,不是什么好基督徒,但其政治纲领本身是为了他所谓之MAGA。他的政纲自然有相当程度的信仰背景,但仍是一份政治纲领而非宗教纲领。与此同时,任何人都可以坚信,他的政纲不能促进美国利益,反而极为有害,因此决定而不投票给他(这是一个基于坚定信念的政治行动),这无关在(非)宗教终极信念上是否与他一致,也和一些基督徒期待借此本国社会文化回归传统是虽然相关但不同的事情。
在此意义上,不能区分国家,政府、文化与社会,才是有倒向政教合一的危险。虽然现代社会文化主流是世俗文化,其中的主流社会信念是世俗信念,但在试图“合一”所有社会领域的问题上,世俗信念本身就有“政教合一”的倾向。
说到底,杀人的从来都不是刀,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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